珠海又添“国字号”!这项政策,给力!
近日,
科技部公布2021年度
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名单,
港湾1号科创园、珠海信息港在列。
▲港湾1号科创园。珠海传媒集团 吴长赋 摄
▲珠海信息港。珠海传媒集团 吴长赋 摄
至此,我市国家级
科技企业孵化器数量达12家,
占全市总量比例突破30%,
占比持续保持珠三角9市首位。
▲珠海市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名单
▲珠海市
众创空间名单
▲珠海市
科技企业孵化器名单
近年来,我市积极落实《珠海市科技创业孵化载体管理和扶持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科技创业孵化载体不断加强跟踪辅导,加大培育力度,建立以“孵化服务为本”的评价体系,引导科技创业孵化载体围绕初创企业发展需求开展“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全链条孵化,我市科技创业孵化载体提质增效工作成效不断显现。
截至2021年底,科技企业孵化器内在孵企业1188家,累计培育毕业企业834家,已孵化健帆生物、全志科技、飞企互联、西默电气等上市(挂牌)企业近30家。其中,珠海清华科技园连续5年被评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A级。
▲珠海清华科技园。珠海传媒集团 吴长赋 摄
《办法》于2019年9月出台,旨在加强我市创新创业载体的建设和管理,推动科技孵化育成体系提质增效发展,培育更多科技企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更好地支撑我市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办法》的政策内容要点包括科技创业孵化载体认定条件、申报和管理、扶持与发展、资金管理与监督等。科技创业孵化载体是涵盖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企业加速器等多种形态创业孵化载体的统称。
《办法》提到,
对符合条件的科技创业孵化载体
给予认定后补助、新增面积后补助、
运营评价后补助资金支持。
具体补助资金标准如下:
新认定的市级众创空间、省级众创空间、国家备案众创空间,分别给予20万元、40万元、50万元的奖励,逐级获得认定的,奖励差额部分。每个众创空间认定奖励金额累计不超过50万元。
新认定的市级孵化器、省级孵化器(含省级加速器)、国家级孵化器,分别给予100万元、150万元、200万元的奖励,逐级获得认定的,奖励差额部分。每个孵化器认定奖励金额累计不超过200万元。
鼓励科技创业孵化载体面向港澳台、国际化、专业化方向发展,对获国家(省)港澳台、国际化、专业化资质的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市财政对每项资质分别给予众创空间10万元、科技企业孵化器30万元的奖励。
对市级及以上众创空间,其新增孵化场地面积达300平方米及以上,新场地实际运营超过一年的,市财政给予30万元的奖励。
对市级及以上孵化器,其新增孵化场地面积达2000平方米及以上,新场地实际运营超过一年的,市财政给予50万元的奖励。
同一众创空间、孵化器运营单位在同一物理载体下仅可享受一次市财政新增孵化面积补助,不得将已获得后补助资金的新增面积用于重复申请补助。
鼓励优质众创空间、孵化器运营单位连锁化经营,同一众创空间、孵化器运营单位在其他物理空间新办众创空间、孵化器时,符合条件的还可按认定后补助规定申请补助资金。
根据市级运营评价结果,评价结果为A等级的众创空间、孵化器,市财政分别给予10万元、30万元补助;评价结果为B等级的众创空间、孵化器,市财政分别给予5万元、20万元补助。对每年获得科技部火炬中心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年度考核评价结果为A等级和B等级的孵化器,市财政再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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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科技创业孵化载体
管理和扶持办法》原文